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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所稱閱覽、抄錄等使用檔案時間是否包含複製、影印或列印等時間?
    • 點擊數:56

    閱覽抄錄之時間點起算應以檔案交付申請者至檔案交還本所陪同人員為止。

  • 申請應用檔案有無年齡限制?
    • 點擊數:54

    申請應用檔案之年齡下限,實係未成年人得否申請應用之問題,因其涉及行為能力、權利行使等事項,因檔案法未有明文,自應適用行政程序法、民法相關規定,滿18歲有行為能力之成年人為下限。

  • 個人使用自用小客(貨)車違規攬客(載貨)營業收取費用,應如何裁處?
    • 點擊數:53

    個人使用自用小客(貨)車違規營業,應依公路法第77條第2項裁處,最低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十萬元罰鍰,並吊扣該次非法營業車輛牌照及汽車駕駛人駕駛執照四個月。

  • 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者之車輛,因擅自轉讓其他個人或公司行號,或未事先依規定核准僱用或交予他人駕駛,經撤銷其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及吊銷其營業車輛牌照者,該個人經營計程車原申請人於幾年內不得再申請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
    • 點擊數:51

    5年內。

  • 當事人對鑑定意見有不滿意有何救濟方法?
    • 點擊數:50

    鑑定意見書僅提供司法機關及當事人參考;如當事人仍有異議時,得於收受鑑定書之翌日起30日內,敘明理由並檢附鑑定意見書影本1份向公路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會申請覆議,但以1次為限。其已進入司法程序者,應向審理該案之司法機關聲請轉送公路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會覆議。

  • 閱覽者可否攜帶助理人員共同進入閱覽場所?陪同人員是否比照收費?
    • 點擊數:49

    助理人員共同進入閱覽場所是否收費乙節,按應用檔案而需助理人員伴隨者,應事先申請並經核准後方得進入閱覽場所,因助理人員並非獨立之申請人,自無須另行收費。

  • 營業大客車業者派任駕駛人駕駛車輛營業時,每日最多駕車時間 不得超過幾小時?
    • 點擊數:39

    每日最多駕車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

  • 本所答復民眾申請檔案應用准駁之時程為何?
    • 點擊數:39

    依檔案法規定自受理日起(有不合規定或資料不全者,自申請人補正之日起算)30日內將審核結果以書面通知申請人。

  • 如何得知各機關典藏檔案相關目錄?
    • 點擊數:34

    可透過檔案管理局之機關檔案目錄查詢網查詢各機關典藏之檔案目錄。

  • 本所檔案開放閱覽、抄錄或複製之處所?
    • 點擊數:32

    本所檔案開放閱覽、抄錄或複製之處所一律在本所檔案閱覽處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