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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車輛過戶需要臨時檢驗嗎?
    • 點擊數:393

    汽車出廠10年(機車5年)以上者應作臨檢,惟距最近一次檢驗(定檢或臨檢)合格日,汽車3個月內、機車4個月內者免驗。另外,汽車出廠逾10年於停駛中辦理過戶者,於復駛時亦應經臨檢合格。

    過戶臨時檢驗應備資料:

    1.過戶登記書

    2.行車執照

    3.原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自用小型車及機車免)

    4.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有效期30日以上)(新車主名義)

    注意事項:過戶臨時檢驗與定期檢驗不同,臨時檢驗為免費項目,過戶後仍依行照指定檢驗日期辦理定期檢驗。

  • 有違規、稅費未繳,可否辦理驗車?
    • 點擊數:321

    接到驗車逾期的罰單,才發覺忘記驗車,除了要繳納罰鍰還要擔心沒時間來監理所驗車。別煩腦!雖然己逾定檢日只要車輛牌照尚未註銷,都可到各監理所委託的代檢廠補驗車及繳納罰鍰。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7條規定,汽車不依限期參加定期檢驗或臨時檢驗除要繳罰鍰以外,逾期一月以上者並吊扣其牌照,至檢驗合格後發還,逾期六個月以上者,將註銷其牌照。

  • 是否可於網路上申辦公路監理服務?
    • 點擊數:317

    監理服務網站提供多項公路監理線上服務,民眾可依其需求與權限,線上即時申辦公路監理業務。

  • 汽車多久檢驗1次?
    • 點擊數:242

    領有牌照的自用小客車,其出廠年份未滿5年,免定期檢驗;5年以上未滿10年,每年至少檢驗1次;10年以上者每年至少檢驗2次。

    汽車所有人,應依行照上登記的「指定檢驗日期」前後1個月內辦理驗車,逾期未驗車即屬違規,將處新台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其他車輛之檢驗周期,請查詢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44條內容。

  • 大型重型機車如何辦理定期檢驗?
    • 點擊數:226

    可至各監理所站或汽車委託代檢驗公司辦理驗車

  • 身心障礙者一般號牌換領專用車輛牌照應準備資料。
    • 點擊數:200

    車主應備妥:
    1.身分證正本、身心障礙手冊及印章(個人名義)。
    2.戶口名簿影本。(以家屬名義申領者需附)。
    3.原新領牌照登記書。
    4.行照。
    5.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有效期間應在30日以上)。
    6.動產抵押登記車輛加附債權人同意書。
    收費:A.號牌費:汽車新臺幣600元。
    B.行照費:汽車新臺幣200元。

    注意事項:
    A.當地社政單位證明未領用專用停車位識別證。
    B.受理時新車主限一人一車(本人及家戶不能重複領用)以證號查詢判別。
    C.不得越區辦理,換領牌照時如檢驗日逾期須經檢驗合格後始能辦理。有交通違規或違反強制汽車保險事件罰鍰未結或積欠使用牌照稅、汽車燃料使用費,請先結清(繳納上述稅費後之1個月內申辦者,請攜帶當期收據)。

  • 汽車定期檢驗何處辦?
    • 點擊數:183

    汽車定期檢驗除可至各地公路監理機關辦理外,亦可就近至各汽車委託代檢廠辦理,目前嘉義縣(市)共有 24家代檢廠,分布於各行政區內,有些可檢驗至晚上7點或星期六上午亦受理檢驗。
    驗車時,只要持行照、強制險保險證(有效期間滿30日以上),即可辦理,各委託代檢廠詳細資料, 請上監理服務網瀏覽查詢
    (https://www.mvdis.gov.tw/m3-emv-mk3/agent/webAgentFactory)

  • 身心障礙者新領專用車輛牌照應準備資料。
    • 點擊數:158

    車主應備妥:
    1.身分證正本、身心障礙手冊及印章(個人名義)。
    2.戶口名簿影本。(以家屬名義申領者需附)。
    3.新領牌照登記書2張(須蓋妥印章)。
    4.出廠證或進口證明書。
    5.貨物稅完稅證。
    6.統一發票。
    7.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有效期間應在30日以上)。
    8.H.防竊辨識碼完工證明文件。
    收費:A.檢驗費:小型汽車檢驗費新臺幣450元。
    B.號牌費:汽車新臺幣600元。
    C.行照費:汽車新臺幣200元。

    注意事項:
    A.當地社政單位證明未領用專用停車位識別證。
    B.受理時新車主限一人一車(本人及家戶不能重複領用)以證號查詢判別。
    C.不得越區辦理,稅費仍依規定計徵。

  • 如何線上查詢車輛強制險是否投保?
    • 點擊數:154

    除了查看紙本保險卡外,亦可在線上搜尋「電子式保險證」來查詢(網址為:

    https://ecard.cali.org.tw/PPCP_QRY/),惟所查詢之電子式保險證以107年6月1日(含)以後簽發或補發者為限。

    提醒:依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9條規定,未投保強制險而遭稽查舉發,可處以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未投保肇事者,可開罰9千元以上3萬2千元以下罰鍰。開車上路前請確認強制險仍在有效期,以免受罰!

  • 如何查詢汽車新領牌照核發號碼及選用號碼?
    • 點擊數:147

    為方便民眾瞭解汽車新領牌照起始核發號碼及選用號碼,監理服務網設有車主網路選號作業,民眾可隨時上網查詢每日汽車新領牌照情形,提醒您,查詢到喜歡的牌照號碼後,仍應備齊相關證件,至櫃檯辦理,才算登記完成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