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處理中
*** 試辦階段,限「行照登記地」為「雲嘉南」登記車輛申請。
說明事項:
一、依據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分配辦法第6條第1項第4、5款辦理。
二、按日計算費額時,以每年費額÷12月÷30日,尾數算至元為止,角以下不計。
三、退費費用只能匯入原登記車主帳戶。
四、作業耗時約為15個工作天,請退款申請人於15個工作天後再行確認,若未能接獲處理情形,請電洽申請機關再行確認。
五、樂天國際銀行網銀及外幣銀行請勿申請。
六、連絡電話:嘉義區監理所 (05)3623939分機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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