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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務

考照特製車提供資訊

O代表: 有 X代表: 沒有

普通重型機車
單位身障機車(數量)輔助後雙輪右手剎車改由右腳踏板操作把手改為方向盤方向燈由右手操作左手剎車改由右腳踏板操作油門改由左手操作輪椅直上式倒車輔助其他/備註
嘉義區監理所1OXXXOXX
臺南監理站1OOXOOXX
麻豆監理站1OOXXXXX
雲林監理站1OOXXXXX
新營監理站1OXXXXX
X
嘉義市監理站1OXXXXXX
東勢監理分站1OXXXXXX
普通小型汽車
單位身障考驗車(小型車)捲球或扣環左邊油門踏板左手油門/剎車右手油門/剎車雨刷改左手方向燈改右手其他/備註
嘉義區監理所1OXXXXX 
臺南監理站1OXXXXX 
麻豆監理站1OXXXXX 
雲林監理站1OXXXXX 
麗園駕訓班1OOOXXX嘉義市
日上駕訓班1OOOXXX台南市

註:

  1. 身心障礙者報考小型車駕駛執照時,得自備經公路監理機關檢驗合格之自動排擋車輛或特製車應考。(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66條第2項)
  2. 若上述提供之改裝項目不符需求,請向各區監理所網站查詢轄下車輛改裝項目,或逕向當地監理所站洽詢。

考照特製車改裝資訊

製車改裝

特製車之改裝,應由經政府登記合格之汽機車修理業、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或機車及其零件製造業,或主要產品包括身心障礙車輛裝配、承修並領有工廠登記證之業者為之。改裝完成後並由該合法業者填具改裝說明書,改裝說明書之內容應包括下列各項:

 (1)改裝說明圖:牌照號碼(未領牌新車免)、廠牌、型式、出廠年月、車身或引擎號碼、車主資料。

 (2)改裝部位及方法(含改裝零件及材質說明)。

 (3)改裝日期。

 (4)改裝廠商負責人、改裝者之簽章。

特製車之檢驗及領照程序

特製車之檢驗及領照程序,車主應填具汽車變更登記書,並檢附下列證件逕向當地公路監理機關辦理檢驗變更手續。             

 (1)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             

 (2)行車執照。             

 (3)汽車改裝說明書(機車免附)。             

 (4)車輛改裝之合法業者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