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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內記違規點數達6點得申請自費講習扣抵點數2點

  • 資料來源:嘉義區監理所-駕駛人管理科
  • 聯絡資訊:05-362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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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112-12-26 11:30
公告單位嘉義區監理所-秘書室
內容

112630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駕駛人於1年內記違規點數每達12點者,吊扣駕駛執照2個月,並須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2年內經吊扣駕駛執照2次,再經記違規點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為即時導正違規駕駛人交通安全觀念與駕駛行為、提供改正機會,駕駛人於1年內記違規點數達6點者,得向各監理所()申請自費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完成講習後扣抵違規點數2點,但1年內以1次為限。

嘉義區監理所所長黃萬益表示,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是希望透過教育即時導正違規行為,避免再次違規或造成事故,該所至今已有48人完成自費講習。另外也提醒民眾可下載「監理服務APP」或至「監理服務網」查詢自身違規記點點數。


承辦單位:駕駛人管理科

聯絡人:吳至哲科長

連絡電話:05-3623939分機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