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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降低大型車輛視野死角風險,公路總局從107年起,規定新領照的大客車與大貨車應裝設行車視野輔助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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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109-09-23 08:24
公告期限109-09-30 23:00
公告單位嘉義區監理所-雲林監理站-第一股
內容為降低大型車輛視野死角風險,公路總局從107年起,規定新領照的大客車與大貨車應裝設行車視野輔助系統,新出廠大型車輛均應設置行車視野輔助系統才能新領牌照,並於109年1月1日起將該設備將列為大型車定期檢驗項目。
為教育駕駛人落實使用行車視野輔助系統,嘉義區監理所雲林監理站於109年10月22日舉辦「行車安全及視野輔助系統設備使用訓練」,首先邀請雲林地區客運業者駕駛員參與,宣導安全駕駛與視野輔助系統設備搭配使用,降低大型車事故風險,提升用路人行的安全。
當天除行車安全講習外,另外也採實車體驗教學,讓駕駛員充份瞭解視野輔助設備功能,原本後照鏡看不到的死角,透過視野輔助系統螢幕,變得非常清楚。
為讓大型車駕駛充分瞭解並使用行車視野輔助系統,嘉義區監理所近期將再陸續召集轄管運輸業者舉辦教育訓練,該所再次呼籲大型車駕駛人,政府及公司既已訂定法規安裝,請務必落實使用視野輔助設備,一起守護用路人的安全。雲林監理站關心您,並祝行車平安。
承辦單位:雲林監理站第一股
承辦人:科員張慶華
聯絡電話:05-5335892轉113
傳真:05-5347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