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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麻豆監理站監理尖兵義工招募辦法

分類最新消息
公告日期108-06-17 09:54
公告期限108-12-31 23:00
公告單位嘉義區監理所-麻豆監理站-第一股
內容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麻豆監理站監理尖兵義工招募辦法(108.6.14.修訂版)
一、目的:為鼓勵在學學生奉獻智慧,熱心公益。並使監理站能有效運用社會資源以提昇為民服務品質及使在學學生早日獲得社會經驗,特訂此辦法。
二、工作內容:負責業務引導、解說、安撫民眾情緒、取號機操作、協助服務殘障人士、教導使用電話語音轉帳繳納汽燃費及交通違規罰鍰、汽機車檢驗指引、資料整理及其它業務協助等項目。
三、注意事項:服裝儀容整潔,禁著拖鞋及上網。
四、招募對象:
(一)國中以上在學學生。
(二)能自理服務期間之交通與食宿者。
(三)能兼顧學校課業與志工勤務者。
(四)具備愛心、熱誠、創意、活力,有志於社會服務者。
五、服務期間:每年寒、暑假。(服務期間本站不提供膳宿,並須自付保險費額)
六、報名時間:暑假6月15日起至6月26日、寒假1月12日起至1月26日,報名日期如遇假日順延一天。
七、報名方式:
(一)採現場報名,上班日上午9時~16時報名,報名前請先來電詢問是否額滿,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額滿為止。
(二) 未滿18歲者,請填妥家長同意書,於報名表上粘貼一吋照片一張。並於報到時繳交。
八、服務時數:至少30小時(5天)。
九、服務方式:
(一)每週一至週五上午及下午共二個時段,需固定時段值勤一次,每次服務3小時。(*備註:上午時段:9-12時,下午時段:13:00-16:00時)。
(二)須於服務期間內完成時數,符合程序規定,發時數證明。
十、權利:學生志工於服務時數達到30小時(5天)者,即可申請監理尖兵服務證書。
十一、義務:
(一)服務均為無給職。
(二)遵守志工倫理守則之規定。
(三)遵守本站相關規定及因服務而取得或獲知之訊息,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
(四)參與本站提供之各項志工訓練。
(五)遵守本站之差勤管理,登記時段若無法前來服務,應事先與同學互調時段或於前一天向本站請假,若遲到二次或未請假,將不再提供登記。
(六)服務時應穿著監理尖兵服務背心,並尊重受服務者之權利。
十二、運用學生志工服務所需費用,由本站年度預算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十三、本辦法經站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十四、洽詢電話:(06)5723181轉506(李彩華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