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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電車掛牌到點服務、真貼心

分類最新消息
公告日期111-11-30 14:37
公告期限111-12-30 14:37
公告單位嘉義區監理所-雲林監理站-第一股
內容微型電動二輪車(原電動自行車,下稱微電車)自本(111)年11月30日起正式納管,比照汽機車須掛牌、投保強制責任險方得上路行駛。使用中的微電車在新法施行2年內需完成申請牌照手續才可使用道路,未依規定領用牌照行駛可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行駛。
雲林監理站吳站長孟峰表示自11月30日起掛牌納管在即,為鼓勵新法上路前已使用中的微型電動二輪車能儘早申請掛牌,凡是自111年11月30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使用中微型電動二輪車完成申請掛牌的車主,可免收450元的牌照和行照規費,等同掛牌免費。請符合規定車輛之車主把握時間,早完成申領牌照手續,先領先贏。
另11月30日起無論是新購或是使用中的微電車,皆可備妥車主身分證明文件(國民身分證、僑民居留證等)正本、印章、出廠證明、統一發票(如有遺失得由原車主以切結方式辦理)、有效期間30日以上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資料等文件及規費450元(號牌300元、行照150元)(使用中車輛免規費450元),另外籍移工需檢附雇主同意書(使用中車輛免附)至各公路監理機關辦理微電車實車查核(車架號碼與來歷憑證相符、車輛型式與安全審驗合格之型式相符、各部機件齊全作用正常及速限符合最大速限25公里/小時以下規定)合格後,由各公路監理機關核發牌照。
為因應新制上路,雲林監理站自11月30日起針對雲林縣轄區陸續推出領牌到點服務,包含實車查核、證件查核、領照發牌均可一站完成。相關「到點服務」時間及地點規劃,可向所在地各監理單位或車輛代理商及經銷商洽詢。
有關微電車新法規範未滿14歲不得駕駛、須配戴安全帽,及違規改裝、酒駕、毒駕等罰則。為維護自身權益,請及早投保強制責任險及領牌照,並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切勿違規改裝及酒後駕車。微電車相關資訊可至監理服務網首頁-微型電動二輪車專區(https://www.mvdis.gov.tw)查詢,歡迎多加利用。
承辦單位:雲林監理站第一股
承辦人:科員林佳豪
聯絡電話:05-5335892轉105
傳真:05-5347360